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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建设中的“三主”原则

1999-03-24 来源:光明日报 解明生 我有话说

上海著名特级教师钱梦龙先生曾提出“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的教学“三主”原则正适应了这种转变,因而在教育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钱先生的主张是仅就教学而言的,笔者认为,在班级建设中也应该坚持“三主”原则,其内涵是: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线。

传统观念下的班级管理,其管理行为主要来自于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就算有些班级学生从中发生了一定的作用,那“学生”也指的是班内个别的具有“较强组织能力”“较高个人威信”的“优秀”的学生干部。

素质教育认为,班级不仅是学生学习的一种组织形式,它还应该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组织形式,因而班级建设不仅要以保障学生学习的顺利进行为目的,更要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为目的。实践证明,在班级建设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作用,对于培养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以及积极的主体性品格都极有益处。从认识论的角度讲,学生自身是认识和发展的主体,教育活动,只有通过学生自身的活动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所以要落实素质教育就必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在班级建设中担任主要角色。

尊重学生在班级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是素质教育价值观的体现。比如,班里发生了一件事情,让老师来处理可能会容易,而让学生自己处理可能会比较复杂。但学生从中增强了处理此类事情的能力。更重要的,坚持学生在班级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素质中的主体性品质,而这种主体性品质又直接牵连着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和积极参与意识。大量的科学研究已经证实,决定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因素不仅有智力水平的问题,更有意志品质的问题。素质教育的先进性正体现在它没有把“读书学习”看成学校教育的全部,而是着眼于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我们所说的在班级建设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抛开老师,不让老师发挥作用,只是要求老师不要越俎代庖而已,教师在班级建设中应该起主导的作用,体现在一个“导”字上。通过引导、指导、因势利导,帮助学生通过班级建设培养处理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通过班级建设培养个性素质中的主体性品质,帮助学生通过班级建设培养对社会的积极意识和责任感。教师应重视“导”的规律,“导”的方法和研究,以自己合理的“导”促进学生主体意识的发挥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作者单位:河北省正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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